眩晕的分类上
2020-1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次北京著名白癜风医院 http://pf.39.net/bdfyy/bdfjc/141026/4503311.html
我们平时经常说头晕,眩晕,头蒙,晕过去了,走路不稳等词语,这些都是眩晕的生活化描述,但是缺乏统一化标准化定义,现在临床上存在前庭症状描述不规范,疾病的界定存在较多问题,作为临床医生,也是一头雾水,本人作为临床工作近30年的基层医生,一开始工作的时候是普通内科医师,医院进修,主修内分泌专业,年调入急诊科,从事心脑血管急危重症的抢救治疗,到急诊就诊的眩晕病人很多,但是我对眩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一直存在很大困惑,直到医院眩晕中心跟随庄建华教授学习,才茅塞顿开,仿佛在黑暗中摸索到了一扇门,从门缝中看到了一线光明一样的心情。我感觉有责任把眩晕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
眩晕传统的分类,是把发作时的主要症状归纳为4类,分别为:眩晕、晕厥、失衡、头昏或非特异性头晕。这种分类方法,长期应用用临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前庭研究的进展,这种方法越来越不能满足认识和诊断眩晕诊断的临床需求。世界卫生组织(WHO)启用了前庭疾病国际分类(ICVD)工作,并纳入ICD第11版,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ICVD将前庭症状分为4大类。
一、国际前庭分类
头晕是指空间定向能力受损或功能失调的感觉,没有运动的虚假或扭曲的感觉。眩晕是指没有自身运动时感到自身(头/身体)运动的感觉或是在正常头部运动时感到扭曲的自身运动感觉。前庭—视觉症状是由前庭病变或视觉与前庭系统相互作用所引起的视觉症状。包括运动的虚假感觉(运动错觉)、周围景物的倾斜及与前庭功能(而非视力)丧失相关的视觉变形(视物模糊)。姿势症状是指与维持姿势稳定有关的平衡症状,仅见于直立位(坐、立或行走)
二、国际前庭分类中第二级前庭症状
自发性眩晕(或头晕)是指没有明显诱因的眩晕(或头晕)。内在性眩晕;外在性眩晕;诱发性眩晕(或头晕)是指有明显诱因的眩晕(或头晕)。(1)位置性眩晕(或头晕)是指头相对于重力的空间位置发生改变而诱发或之后发生的眩晕(或头晕)。(2)头运动眩晕(或头晕)是指仅为头部运动时引起的眩晕(或头晕)(如:与头部运动的时间锁定)。(3)视觉引发的眩晕(或头晕)是指由复杂的、扭曲的、大范围的或移动的视觉刺激包括与身体运动相关的视景相对运动而诱发的眩晕(或头晕)。(4)声音引发的眩晕(或头晕)是指由听觉刺激诱发的眩晕(或头晕)。(5)Valsalva动作引发的的眩晕(头晕)是指能增加颅内或中耳压力的身体动作所诱发的眩晕(或头晕)。(6)直立性眩晕(头晕)是指由坐起或站起诱发的眩晕(或头晕)(如身体位置由躺变坐或由坐变站)。前庭视觉症状(1)外在性眩晕是视景旋转或摇晃的虚假感觉。(2)振动幻视是视景移动的虚假感觉。(3)视觉延迟是头部运动后的视景产生延迟或头部运动完成之后产生的短暂的漂移感。(4)视觉倾斜是指视景与真实垂直轴方向偏离的错觉。(5)运动引发的的视物模糊是指头部运动过程中或头动之后短暂的视敏度下降。姿势症状(1)不稳是指坐、立或没有特定方向行走时产生的不稳感。(2)方向性倾倒是指在坐、立或行走时向特定方向转向或跌倒的一种不稳感。该方向为侧向,后向或前向。如果为侧向,应区分向右或向左。(3)平衡相关的近乎跌倒是与强烈的不稳、方向性倾倒或其他前庭症状(如眩晕)相关的将要跌倒(没有完全跌倒)的感觉。(4)平衡相关的跌倒是与强烈的不稳,方向性倾倒或其他前庭症状(如眩晕)相关的完全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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